基金公司固有資金運用放開
來源:中證網
時間:2013-08-20
中證網8月12日報道——證監會近日發布《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適當放開了對基金公司固有資金運用的限制,鼓勵基金公司參股與資產管理業務相關的機構。基金業內人士指出,以前基金公司固有資金只能投資于存款,《暫行規定》令基金公司固有資金使用更加靈活,投資可以更多元化,可以像普通公司一樣作為自有資金來投資。對于“鼓勵公司參股與資產管理業務相關的機構,提升基金行業整體競爭力和影響力”,可以理解為鼓勵基金公司參股其他資管機構,為集團化經營留下了口子,但是如何操作還需出臺具體規定。有基金公司負責人表示,《暫行規定》對中小基金公司影響不大,因為目前這些公司自有資金剩余不多,尤其是設立了子公司后;大型公司可能受益,在未來自有資金投資上會更靈活。前期證監會起草了有關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證監會對《暫行規定》進行了修改完善,主要調整包括:一是將列舉固有資金的具體投資范圍調整為對固有資金投資提出原則性、指標性要求,規定固有資金投資于高流動性資產的比例不得低于50%;二是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84號)相關條款銜接,規定了基金管理公司暫停繼續運用固有資金進行投資的情況;三是完善監督管理方面的條款,包括固有資金運用的風險控制和稽核、防火墻制度的建設以及行政監管措施的具體類型。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暫行規定》將有利于提高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的使用效率和自主性,推動公司進行業務創新,鼓勵公司參股與資產管理業務相關的機構,提升基金行業整體競爭力和影響力。